話說某天中午,爸比、媽麻還有小姊姊,帶著taco到"巷尾菜園”餐廳去吃午餐,到了餐廳點了3份主餐,接著附餐飲料點了兩杯果汁及1杯咖啡。
點完餐大家沒事正閒談間,服務生端著兩杯果汁到來----只聽到她說:“這是兩杯果汁,至於另外一杯咖啡呢~~!本店採自助式,請自己到前面不遠的"78度C考古力工房"去拿,那邊有供應免費咖啡及紙杯,您想要喝多少儘管拿”。
“真是啟有此理,竟然要顧客自己去拿免費咖啡”
------爸比生氣的說。
“那麼這樣好了,我幫您去拿,兩杯夠嗎?”
------小姐說。
“算了,我改點果汁好了”
-----爸比不想再扯下去的說。
小姐終於走了!
爸比說:“別家店的免費贈品,不能拿來當做自家店賣錢的東西。如果要給客人的話,就不能收費,可能還要告知客人物品出處;要收費的話就要徵得原店家的同意”。真的是這樣嗎?就請各位看官自己判斷,或者不吝給予指教!謝謝!!
以上情節,全是虛構!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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